车不在了怎么报废注销若是车主的车辆处于灭失或者是注销的状态,那么就需要车主能够证明该车辆已经灭失或者是已经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的。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消防机构出具相关的证明才可以,若是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机动车灭失,那么就需要由交通事故的发生地县级以上的交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
车主在准备好以上证明之后,就需要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停、复工注销登记申请表》这个表格和提交灭失证明,而且这其中还需要提供车辆相关的有效证件,例如车辆的车号牌、机动车的登记书和行驶证等。
当车主将这些资料提交之后,交管部门会把相关的资料转移给车管所管理部门去进行办理,在审核完毕之后,基本上就可以将车辆定性为被报废的车辆。

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只有当机动车灭失的时候才能不用交车。按照规定,机动车灭失注销的,提交以下材料即可:
1、因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毁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出具因灭失证明;
2、因失火造成车辆损毁的,由事故发生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4、因偷盗造成车辆灭失的,报案后未追回,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在车辆办理完报废之后,该车辆后续出现的问题都不会归到车主身上。在这里也提醒一下车主,如果车辆达到了报废的年限,那么也是需要及时地进行报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