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报废的年限-北京机动车报废的年限是多少 车子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当车子的使用年限到达期限就达到了报废的标准,报废车需要送到正规的北京汽车解体厂进行报废处理,不正规的报废厂很容易给我们未来的生活到来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报废车的侵权行为多很容被不法分子利用。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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